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2022]6号)
按照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规定,我局拟协议出让9GB00049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潖江口村辖区内
公示时限为30天,含节假日,自2022年11月9日起,到2022年12月8日截止。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被实施联合惩戒的除外),对本公告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不接受口头和电话申请。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国土资源部21号令规定,在上述地块出让计划公示接受申请的时限内,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同一地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将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该地块信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网站等媒体上发布。
联系我们:0763-12345主办:清远市人民政府
版权声明:本文由清远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