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2宗154亩地块出让2宗地块需建1200套独栋安置房!
原标题:太和2宗154亩地块出让,2宗地块需建1200套独栋安置房!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太和县人民政府批准,2019年5月22日,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TH[2019]-3号宗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3%;
TH[2019]-4号宗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3%。
宗地竞得人须配建800套独立整栋安置房,户型面积为120平方米左右,满足国家日照标准要求,配建的安置房由城关镇政府负责回购,回购价格按成交地价确定的楼面价加上适当的建安成本(2800元)确定。竞得人需将回购安置房等比例地下车库及相关设施无偿移交给城关镇政府。回购的安置房与项目同步建设、回购的安置房主体建成地上两层后方可办理房产预售许可证,该条款由县房屋管理事务中心负责监督落实;安置房的建设及工程质量由城关镇跟踪监督。
竞得人须沿街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的对外公厕,配建的对外公厕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县城管局,不动产权证登记到县城管局指定单位名下。
竞得人须按国家标准配建一所9班独立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3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900平方米),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县教育局,不动产权证登记到县教育局指定单位名下。
宗地竞得人须配建400套独立整栋安置房,户型面积为120平方米左右且满足国家日照标准要求,由城关镇政府负责回购,回购价格按成交地价确定的楼面价加上适当的建安成本(2800元)确定。
竞得人需将回购安置房等比例地下车库及相关设施无偿移交给城关镇政府。回购的安置房与项目同步建设、回购的安置房主体建成地上两层后方可办理房产预售许可证,该条款由县房屋管理事务中心负责监督落实;安置房的建设及工程质量由城关镇跟踪监督。
竞得人须靠椿樱大道一侧预留面积不小于300(20*15)平方米的公共开闭所用地,并无偿移交给县供电公司。不动产权证登记到县供电公司指定单位名下。
①竞得人在房屋主体建成地上两层后30日内,城关镇政府支付给竞得人总购房款的30%。
②城关镇政府在房屋主体验收合格后15日内,向竞得人支付总购房款的50%。
③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入住条件、资料移交并交付房屋钥匙1个月内,城关镇政府按房产测绘单位测绘核准的面积结算到全部购房款的95%。
④总购房款的5%为竞买人的质保金,在两年质保期内工程无质量问题或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修缮完毕后予以退还。该条款由城关镇政府负责落实。
竞买人参与太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住宅用地、商住用地的购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后续土地出让价款)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保险资金等资金。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来源为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及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资信证明。
拍卖时间:2019年6月14日下午15时。
拍卖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阳市民中心五楼土地交易部)。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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