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连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连州市大路边镇100MW〈一期3万K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连州市龙坪镇、星子镇100MW风力发电项目、华润清远连州福山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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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连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连州市大路边镇100MW〈一期3万K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连州市龙坪镇、星子镇100MW风力发电项目、华润清远连州福山风电场扩建项目)的批复
时间 : 2021-02-23 08:54:12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连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连州市大路边镇100MW〈一期3万K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连州市龙坪镇、星子镇100MW风力发电项目、华润清远连州福山风电场扩建项目)的请示》(清府〔2020〕6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16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连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请严格按该方案局部修改连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本次规划修改调入建设用地规模为2.3694公顷(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入地块共3块,均位于大路边镇和连州镇,其现状地类为农用地0.1889公顷(不含耕地)、未利用地2.1805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了2.3694公顷建设用地规模(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共3块,均位于大路边镇和星子镇,其现状地类为农用地2.3694公顷(含耕地1.0774公顷)。
三、请你市严格按照省级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和建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的意见,应有效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四、请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连州市规划修改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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