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清远市英德市横石塘镇龙华村、前锋村林业碳普惠项目减排量备案的函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清远市英德市横石塘镇龙华村、前锋村林业碳普惠项目减排量备案的函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清远市英德市横石塘镇龙华村、前锋村林业碳普惠项目减排量备案的函
《关于申请对清远市部分林业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开展备案工作的函》(清环函〔2020〕13号)收悉。经审核,清远市英德市横石塘镇龙华村、前锋村林业碳普惠项目符合《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2019年修订版)要求,现准予备案为省级碳普惠减排量(见附件),并通过省碳普惠减排量注册登记系统发放至项目业主。请按照《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规定,做好碳普惠减排量登记管理及相关工作,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厅或省碳普惠创新发展中心反映。
附件:清远市英德市横石塘镇龙华村、前锋村林业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信息表
清远市英德市横石塘镇龙华村、前锋村林业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信息表
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吨CO2当量)
抄送:广东省碳普惠创新发展中心、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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