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GQY-2021-004)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园区内
田心村新群、禾谷经济合作社返还农民实业用地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田心村新群经济合作社、禾谷经济合作社
该宗地为规划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其中新群经济合作社占3253.63平方米,禾谷经济合作社占29293.35平方米。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园区内
田心村新群经济合作社返还农民实业用地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田心村新群经济合作社
该宗地为规划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RB),可兼容商业用地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联系单位: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国土规划局
单位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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