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拟对恒美(广东)塑料包装实业有限公司塑料制品新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恒美(广东)塑料包装实业有限公司塑料制品新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3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713,邮编:511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恒美(广东)塑料包装实业有限公司塑料制品新建建设项目
恒美(广东)塑料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广锐街10号(112°59′3.260″E,23°28′5.330″N)
本项目主要从事软管、塑料瓶、塑料盖子的生产和销售,年产软管3000万个、塑料瓶2100万个、塑料盖子900万个。厂房占地面积322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933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广清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2)废气:项目吹瓶、注塑、印刷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车间内抽风管收集后送至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排放;注头、拉管、印刷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车间内抽风管收集后送至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排放。
(3)声环境:噪声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纸箱、编织袋、披带)、边角料、不合格品、沉降塑料粉尘、废活性炭、废油墨、光油罐、稀释剂瓶、环保洗车水桶、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网纱。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纸箱、编织袋、披带)、边角料、不合格品、沉降塑料粉尘收集后外售资源回购商处理处置;废活性炭、废油墨、光油罐、稀释剂瓶、环保洗车水桶、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网纱等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5)地下水:项目厂区采取水泥硬底化等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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