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2023年度清远市连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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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清远市连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2023年度清远市连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服务
预算金额:36.00万元(人民币)
蕞高限价(如有):36.00万元(人民币)
2023年度清远市连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服务
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全部内容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2、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3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单位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3、提供2023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3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函)
3.6、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供响应函):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②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3.8、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参与磋商。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4年03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报名登记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b)经办人如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法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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