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商业城开发区头部小区房屋及土地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蕞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4月7日10时起至2017年4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连州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户名:连州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商业城开发区头部小区房屋及土地(权证号分别是:粤房地权证南字第0100000820号、粤房地权证南字第0100000821号,其中【粤房地权证南字第0100000820号第二层的一、二、三套房除外,即不在拍卖范围内】),土地证号:南府国用(2010)字第182644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300平方米,地类(用途)为住宅、厂房,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7年3月。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3月3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看样时间:请有意者于2017年3月31日前与连州市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3月3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本院已书面通知优先购买权人:并告知他,若要行使优先购买权,请于2017年3月31日之前到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逾期未来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4月1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连州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连州市支行,账号:14,并在付款用途注明(2014)清连法执字第56号,以到账为准)。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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