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阳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公开征求《阳山县招商引资项目遴选评审办法(试行)》公众意见的采纳结果公示
根据国家、省、市对产业项目投资工作的部署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27号)、《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32号)、《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发改体改〔2019〕1685号)、《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1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善清远招商引资工作体制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清府函〔2018〕457号)、《清远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清远市招商引资项目遴选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清商务〔2020〕4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阳山县招商引资项目遴选评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8月19日起28个工作日内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同时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截止2020年9月25日,我局共收到0条公众意见,有8个单位书面回复均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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