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广州挂出荔城两宗相连宅地三水乐平挂靓地周边配套成熟
容 积 率:地块一:≤1.5;地块二、三:≤2.9
竞得人: 佛山市广佛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佛山建投)
▲地块将以“限地价+竞自持租赁房建面“的形式出让;
▲地块一:限高≤50米,须无偿配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27班且≥10125㎡;
▲地块二:须配建≥3000㎡公交首末站;
▲地块三:设置幼儿园1处:规模≥12班,用地面积≥5040平方米,建筑面积≥3240平方米;肉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地块的建设时限为五年。
竞得人: 佛山市广佛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佛山建投)
▲地块将以“限地价+竞自持租赁房建面“的形式出让;
▲须设置康复医疗中心一所,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
▲住宅部分总建面≤33269.4㎡。
数据来源:经纬【中国】研究中心整理
地块编号: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以南、荔红一路以西KXCD-F1-3
▲竞得人须为世界500强企业,须承诺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竞得地块用于建设金融总部项目;
▲竞得人须承诺,投入运营年(2021年),本项目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入统金融业务营业收入135亿元、商业运营收入15亿元、商贸业收入450亿元,本项目缴纳税收2.5亿元,其中金融业务税收1.5亿元、商贸业税收1亿元;
▲项目建成后10年内,受让人自持物业不得低于项目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50%。
地块编号:荔湾区芳村大道南以西,鹤洞路以南AF040225-B地块
交易时间:2019-4-1(周一)
▲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配建地块外的中小学用地(荔湾区广钢新城北部AF040136地块,规划批文:穗国土规划业务函[2018]7004号文),并按照2016年3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和2018年2月13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的要求,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荔湾区政府有关部门;
▲受让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
地块编号:海珠区琶洲西区AH040108与AH040110地块跨市政道路连接体地块
交易时间:2019-4-1(周一)
▲地下连接体方案须征求市政综合管廊和公共地块单建地下空间建设方意见,同时须满足管廊特殊节点的竖向要求。地下连接体与相连地块地下空间可一体化统筹编制,地下连接体应单独计算建筑面积(涉及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应纳入AH040108和AH040110开发地块统一计算)。
地块编号:番禺区沙头街禺山大道南侧横江地块一
交易时间:2019-4-1(周一)
建筑面积:9.35万㎡(已扣除15000㎡政府回购住房)
▲地块用地范围内城市道路用地由竞得人按规划要求配建;
▲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配建地块用地范围内服务设施用地,配套9班幼儿园;
▲竞得人须在地块内提供15000㎡住房由广州市番禺区政府指定单位按3500元/㎡的价格回购。
地块编号:番禺区沙头街禺山大道南侧横江地块二
交易时间:2019-4-1(周一)
建筑面积:8.26万㎡(已扣除20000㎡政府回购住房)
▲地块用地范围内城市道路由竞得人按规划要求配建;
▲受让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
▲竞得人须在地块内提供20000平方米住房由广州市番禺区政府指定单位按3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
地块编号:番禺区亚运大道北侧石楼镇新城地块一
交易时间:2019-4-1(周一)
建筑面积:7.64万㎡(已扣除10000㎡政府回购住房)
▲受让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
▲竞得人须在地块内提供10000㎡住房由广州市番禺区政府指定单位按3500元/㎡的价格回购。
地块编号:广州市黄埔区西区夏园路以东、滨河路以南、蕉园路以北DJ-2-6
交易时间:2019-4-8(周一)
▲竞买申请人须为从事第三方医学检验、拥有省级以上的病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
▲竞买申请人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不低于9000万元人民币,5年内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5亿元人民币,并长期经营(30年以上) ;
▲竞买申请人须承诺,土地交付后第3年投产,投产年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21.4亿元人民币,投产税收不低于8800万元人民币。项目投产(运营)后第四年达产(规模运营),达产当年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80亿元人民币,达产税收不低于2.9亿元人民币。如未按期正式投产并实现承诺的产值及税收。
▲地块建成后的所有建筑(包括地下建筑及地上建筑)必须整体确权并自持,不得分割转让。
▲本次挂牌成交价包括4000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的土地出让金,若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的实测面积超过40000平方米,超出部分则按相关规定补缴出让金;
▲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
▲本次挂牌成交价包括4000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的土地出让金,若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的实测面积超过40000平方米,超出部分则按相关规定补缴出让金;
▲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
地块编号: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以南鱼珠地块LG-YZ-05
▲竞得地块用于建设新媒体文化总部项目;
▲该地块引进文化科技融合的新媒体中心、文化金融中心、文化创意中心并长期经营,在取得用地后的30年内上述总部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变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的纳税及入统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以任何方式将业务量转移外出;
▲项目建成后40年内,受让人自持物业不得低于项目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50%,原则上自持物业必须整体确权,不得分割销售(含预售和现售)。
数据来源:经纬【中国】研究中心整理
▲地块将以“限地价+竞自持租赁房建面“的形式出让;
▲地块须设置幼儿园1处:规模≥15班,用地面积≥63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50平方米;
▲地块内要求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肉菜超市。
▲地块将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地块配建10KV 节点开关站作为市政公共设施;
▲需配建地块内北侧宽25米和西侧宽20米的指导性道路作为市政公共道路;
▲地块位于顺德西部生态产业区启动区的预留发展用地。
▲地块将以“限地价+竞自持租赁房建面“的形式出让;
▲须无偿移交建面≥2600㎡的临街首层连续商业房屋给高村股份社,且须按平均每平方米每月100 元的标准返租上述物业,返租期为8年。
▲地块将以“限地价+竞自持70年租赁房建面“的形式出让;
▲地块须建设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住宅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600 ㎡ ≤建筑面积≤2500 ㎡ ,包含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的社区文化活动站。
▲地块以“先竞配建商业物业,后竞自持70年租赁住房计容建筑面积”的形式出让;
▲竞配建商业物业面积上限为30633㎡,建成后须连同其按本宗地规划条件要求相应配套的车位一并产权无偿移交给各产权接收单位,另外需配建不低于1712㎡配套设施用房。
▲申请人或申请人直接投资的企业必须具有村级工业园改造单宗土地200亩以上开发经验或产业园区多宗土地500亩以上商品厂房连片开发经验,可由道路分隔的若干个相邻地块同一项目组成,以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三旧改造(城市更新)认定文件和签订的土地出让、转让(流转)合同(协议)为依据,上述项目用地性质必须为工业;
▲需配建无偿移交龙江镇仙塘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不少于30000㎡计容建面商品厂房,选址在地块一区范围内;
▲允许配建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20%的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酒店和招待所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在设定土地交易价格的前提下,以“竞配建商品厂房计容建筑面积”的方式确定竞得人,以300平方米为竞价阶梯,上限为86562㎡;
▲地块将用于开发建设商品厂房项目,将轻工、高效节能家电开发与生产、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和新型功能材料产业范围内的项目作为其主导产业;
▲计容建筑面积中须有60%以上(含)用于发展上述主导产业。
▲地块将以“限地价+竞人才住房建面+竞自持70年租赁住房建面“的形式出让;
▲须建设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建面应不小于600平方米,可不超过2500平方米;
▲限制自持70年租赁住房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为59119㎡。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1号丽丰中心23楼04-07室
佛山市南海区桂澜中路23号南海万科写字楼1004-10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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