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2023年第1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钦市自然资告〔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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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2023年第1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钦市自然资告〔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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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2023年第1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钦市自然资告〔2023〕1号
2023-01-09 10:50 来源: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钦州市2023年第1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钦州港大榄坪铁路北面、南港大道西面、环珠东大街南面
0.96≤容积率≤1.5,42%≤建筑密度≤50%,绿地率≤10%
三墩作业区内,三墩中街西面、中船项目西南面SD-M01-01地块
0.96≤容积率≤1.5,42%≤建筑系数≤60%,绿地率≤10%
大榄坪物流加工园内,陆海大道东面、金鸡大街南面DLP-W01-05地块
0.96≤容积率≤1.5,42%≤建筑系数≤60%,绿地率≤10%
大榄坪作业区内,淡水湾大街北面、大榄坪二号路西面DLP-MT01-03地块
0.96≤容积率≤1.5,42%≤建筑系数≤60%,绿地率≤10%
钦州港石化园区内,海豚路东面、营盘街南面QZG-M09-01地块
0.96≤容积率≤1.5,42%≤建筑系数≤60%,绿地率≤10%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二)申请竞买人须符合下列要求方可参与竞买(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1.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自贸钦网拍2023-1地块的申请竞买人须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存款证明;
3.自贸钦网拍2023-2、4、5地块的申请竞买人须提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关于项目的环境许可文件;
4.自贸钦网拍2023-3地块的申请竞买人须提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相关职能部门出具宗地的项目环境影响初步审查意见;
三、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钦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则(试行)》《钦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手册》和该宗地的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请登录钦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或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钦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查阅。
申请竞买人须在2023年1月29日17时之前通过钦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网上竞买申请,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履约保证金必须在2023年1月29日17时之前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
四、本次网上拍卖起始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16时(16时-17时为自由竞价时间,17时起进入限时竞价时间)。
五、确定竞得人的方式:本次出让仅限于网上竞价,钦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资格最终以出让人审核通过为准),但低于底价的除外。
六、网上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出让人有权及时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由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为准。
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及业务咨询电线,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联系电线。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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