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计面积24145亩!普宁发布2则土地征收公告!
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市政府拟启动土地征收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目的:拟征收土地获批后全部作为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燎原街道光南经济联合社、乌石经济联合社,拟征收土地面积7.5960公顷(113.94亩)。
三、土地现状调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征地行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广大村民和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反馈意见。
四、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建、抢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从区位上看,地块位于我市北二环大道与广达北路交汇处,紧靠近期规划的“普宁市实验学校”,是我市城区北拓扩容重点片区。从土地现状来看,地势平坦,目前主要为“未开发”地块 ,存在几处简易房等。
据了解,地块毗邻燎原城区,且靠近普宁广场商圈,是承接普宁广场外溢,城市功能外溢的优质地块,当前,地块对面已规划为“普宁市实验学校”,据悉,本次征收地块将有望作为“基建类项目”建设用地,让我们期待后续的开发,为我市发展增添动力。
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市政府拟征收大坝镇半径经济联合社、横山经济联合社和社前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8.5008公顷(折合127.51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和《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目的:拟作为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范围及面积:大坝镇半径经济联合社3.0698公顷、横山经济联合社3.6773公顷、社前经济联合社1.7537公顷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大坝镇半径经济联合社3.0698公顷,地类为耕地2.0203公顷、园地0.6414公顷、其他农用地0.4081公顷;大坝镇横山经济联合社3.6773公顷,地类为耕地3.0409公顷、园地0.6270公顷、其他农用地0.0094公顷;大坝镇社前经济联合社1.7537公顷,地类为耕地1.4478公顷、其他农用地0.3059公顷。
据了解,近年来,普宁市还不断强化载体平台建设,在征得揭阳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后,成立普宁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筹建工作专班,并由普宁市主要领导带队,前往汕头海关汇报建设B型保税物流中心的有关情况,市领导先后带队前往汕头保税区、东莞市清溪镇B型保税物流中心实地参观考察,详细了解和学习保税物流中心申报和筹建等成功经验,加快谋划、科学布局保税物流中心项目。
普宁做深谋划功夫,积极谋划建设B型保税物流中心,选址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该项目占地面积112亩,建成后将推动跨境贸易更加便利、买卖全球更加畅通,为壮大跨境电商注入强劲的发展动力。
来源:这就是普宁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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