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开发项目用地挂牌租赁公告(过渡性租赁〔2025〕003号)
经批准,本社委托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网上挂牌租赁1(幅)过渡性开发项目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横荷居委额坑组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过渡性开发项目的竞租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在清远市清城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对发现并核实竞租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租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购置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对于房地产用地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6.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的在相关领域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三)意向承租方在参加竞租前,需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踏勘,并与土地出租方达成初步承租意向,并取得土地出租方盖章确认。
三、本次挂牌租赁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租赁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租赁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1月13日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挂牌租赁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3日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租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16时。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租保证金的,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将确认其竞价资格。
六、本次挂牌活动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进行。
七、承租人应按照《清远市清城区过渡性开发项目审批操作指引》《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4GB00101地块过渡性开发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自)用地交易方案》《租赁合同(过渡性开发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建设和使用土地。
(1)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横荷居委额坑组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电线)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横荷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线)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2号楼首层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横荷居委额坑组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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