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阳山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二次公示
《清远阳山县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规划的有关环境影响信息向公众公开,并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详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示期间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查询。
广东阳山县产业园规划总用地面积419.49公顷,规划范围东至塘梨凹村、南至G107国道与七拱园区公路交叉口、西至七拱河、北至蜜蜂岩村。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关心本规划情况的公众,公众提出的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现场提交等方式在征求意见期间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本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同时请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规划实施单位:阳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通讯地址:清远市阳山县韩愈路28号综合服务中心4楼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逸仙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大科技园A座1005室
附件:1.《清远阳山县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提取码: g46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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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阳山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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