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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连南瑶族自治县户村民的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及连南瑶族自治县村村民委员会第一批次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补办用地手续批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现予公告。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直接给予户村民予以登记(详见名细表)。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方式:

  宅基地土地使用及房屋使用首次登记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香坪镇香坪村第五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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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香坪镇香坪村第五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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