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清远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征地补偿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中汇合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合创公司)就中山站及周围片区的国有商住土地共约52.9744亩的土地征用问题,与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以下简称:火炬区征收中心)分别签订了《深江铁路中山段火炬开发区征地补偿合同》。就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事宜,中汇合创公司并与火炬区征收中心签订了《深江铁路中山段火炬开发区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合同》。

  因深江铁路征收出现的征收红线亩)【其中本公司106,326.03㎡(折合159.4890亩)、中汇合创公司6,269.2355㎡(折合9.4039亩)】,导致本公司、中汇合创公司已无法有效开展后续开发利用,需火炬区征收中心负责协调政府和铁路相关部门进行论证,以论证报告为依据再确定征收补偿方案。

  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签订征地补偿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就前期土地征用事宜,火炬区征收中心已向中汇合创公司全额支付土地征地款以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款合计12,349,051.00元,并已向本公司支付部分征地款19,974,028.00元。就剩余征地款的支付事宜,本公司已向火炬区征收中心发函进行催告,后续将继续跟进款项收取。若后续收到相关款项,将在公司财务报表上披露。

  就红线范围内的夹缝地、线外安全防护地的补偿方案问题,火炬区征收中心函复,因涉及本公司地块众多及相关控规问题等,编制用地规划论证报告所需时间较长,将加快相关补偿方案的出台。本公司将继续跟进上述补偿方案,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因国家政策等不可预见的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从而影响合同的蕞终执行情况。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PostCOPYNOTICE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