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清远高新区委托招商实施方案》的通知
《清远高新区委托招商实施方案》业经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机制,拓宽招商引资渠道,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市场化,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紧紧围绕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构建委托招商长效机制,开展委托招商,延伸招商触角、扩大招商层面、降低招商成本,实现引资项目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科技型的根本转变,力求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突破。
1、2013年实现委托招商中介机构10家以上,聘请招商顾问5人以上。全年通过委托招商引进生产性项目(地产、商业、农业、旅游、服务业除外)7个以上,签订协议投资金额20亿元(原则上单个项目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以上;获取有效的招商引资项目信息20条以上。其中,招商顾问(自然人)引进2个以上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投资金额2亿元以上;招商中介机构(法人)引进5个以上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投资金额3亿元以上。
2、2014年实现委托招商中介机构20家以上,聘请招商顾问10人以上。经过连续3年的发展,力争累计实现委托招商中介机构50家以上,聘请招商顾问20人以上。
(1)中介机构的性质、类型方面。主要包括:国内外各类与投资促进有关的国际组织及其派出机构;金融、保险、证券、投资等机构;国内外商会、行业协会、同业公会;专业投资顾问(咨询服务)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跨国公司或国外综合型公司(商社)在华设立的办事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等。
(2)中介机构的区域分布方面。遵循“内外结合、兼顾全面、突出重点”的原则,分为国内、外两大片区。国内突出以长三角(上海、江苏、浙江)、珠三角(广州、深圳、佛山)、环渤海(北京、天津、大连)、华中地区(武汉、郑州、合肥)、西部地区(重庆、成都)等国企、央企、外来企业、民营企业较为集中的经济发达地区或区域优势明显的几大区域为主,以达到分片布局、掌控全国的目标;国外则可重点针对美国、西欧、日韩等经济活跃地区进行布局。
聘请招商顾问不限制国家或地区,重点以现有企业家、专家、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为主。同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业:重点引进汽车整车生产及发动机、变速箱、底盘、电器等关键零部件部类生产;
(2)光电产业:重点引进LED应用,主要包括:LED显示屏、显示器、车用光源、室外照明、特种照明、特种信号灯、控制器、逆变器等;
(3)新材料产业:新型动力电池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稀有金属材料等部类生产;
(4)生物制药产业:重点引进应用重组DNA技术制造的基因重组多肽、蛋白质类治疗剂,基因治疗剂、基因疫苗、反义药物和核酶等基因药物,来自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的天然生物药物,合成与部分合成的生物药物等药品的生产。
招商区域可分内外资两大片,引进外资方面,“紧盯港台、发展日韩、开拓欧美”,瞄准港、台、日、韩、德、美等国家和地区开展主导产业招商活动;在引进内资方面,瞄准广佛汽车及关联产业、深圳新上市公司、珠三角地区民营企业、有意愿拓展珠三角市场的内地大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
受托方招商项目成功引进后,代理佣金按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包括土地、基础设施、厂房设备等)提成,以人民币结算;外来投资为外币者,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成人民币。佣金标准分三档,具体如下:
每个项目只适用其中一档的标准,不得重复计算。单个项目代理佣金蕞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1、招商项目成功落地后,经区委托招商项目认定小组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实无误后,由委托方分三期支付(支付的基数按每期实际投入资金为准)受托方代理佣金:
头部期:项目投资协议正式签订后,投资方取得项目土地使用证并将土地款缴纳至市国土专户之日起的2个月内;
2、受托方领取代理佣金,需向区委托招商项目认定小组进行审核认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通过各种途径物色委托招商中介机构、招商顾问,初期确定委托招商中介机构10家以上,落实聘请招商顾问5人以上,签订有关协议并授予代理证书或聘书,达成合作关系。后续视工作进展情况和实效适当增加或调整。
委托招商中介机构、招商顾问对一批招商对象进行接触和了解,加快推进宣传推介、考察互访、对接洽谈等工作,争取20—30个项目进入筛选阶段,全部符合我区项目入园标准,并蕞终实现委托招商目标任务。
(一)成立区委托招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区委托招商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全民招商引资意识,区直各部门共同搭建招商平台,营造良好招商环境。
(二)明确委托招商工作分工。委托招商的日常工作由区企业服务局承担,区两委办、企业服务局、科技信息局、财政局等部门通力协作,紧密配合,帮助解决委托招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招商项目的顺利落地。与委托招商中介机构、招商顾问签订相关文书和支付委托招商的佣金,由区委托招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代表区管委会签字审批。
(三)切实保障委托招商工作经费。开展项目考察、接待客商、设计印刷各类资料等都需经费支持,由区财政将委托招商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按需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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