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清新区浸潭镇大树墩大罗山土地及大罗山发电厂(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关于清新区浸潭镇大树墩大罗山土地(地号:221400002、证号:清新国用(2005)第221953号)、清新大罗山发电厂一级电站房屋、二级电站房屋、一级电站所有机械设备、二级电站所有机械设备以及该发电厂其他相关资产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月28日10时至2018年1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0763/08),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整体拍卖清新区浸潭镇大树墩大罗山土地(地号:221400002、证号:清新国用(2005)第221953号,面积9348.7平方米)、清新大罗山发电厂一级电站房屋、二级电站房屋、一级电站所有机械设备、二级电站所有机械设备以及该发电厂其他相关资产。起拍价:5707870元,保证金为570000元,竞价幅度2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11月29日起至2018年1月1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将拍卖标的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编辑短信发送至手机号码,看样报名时间截至2018年1月25日,本院统一定于2018年1月25日下午16.00时安排看样,集中地点:清新大罗山发电厂。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或由双方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1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8年2月5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城支行,账号:6633)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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