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有厂房出租的房东小心!有人中招了!
原标题:开平有厂房出租的房东小心!有人中招了!
近期,江门市公安机关先后接报多起以租用厂房为名非法倾倒固体废弃物的群众报警。获悉情况后,江门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分管局领导牵头,市公安局食药环侦等多个警种及蓬江、新会、鹤山公安机关组成的专案组,全力抓好案件侦办工作。专案组民警迅速行动,立即开展缜密侦查。
△蓬江区杜阮镇某厂房内堆放着大量来源不明的垃圾
经查,近期蓬江区荷塘镇、杜阮镇、棠下镇,新会区大泽镇,鹤山市沙坪街道、共和镇先后发生8起嫌疑人联系业主租用厂房、仓库,主动支付部分押金,其后以不同理由取得厂房、仓库钥匙,并通过网上预约运输车辆、勾机等方式,将大量的固体废弃物(废塑料袋、废塑料生活用品、废尼龙布、生活垃圾等)倾倒在其租用的厂房、仓库内的案件。专案组民警多次深入到倾倒现场调查取证,对涉案人员及其关系人、活动情况进行摸排分析,并以污染环境案进行立案侦察。
4月3日晚至4日凌晨,专案组在顺德均安镇、杏坛镇、龙江镇,清远市清新区同时收网,一举抓获何某源(男,27岁,清远市连州人)、冯某文(男,35岁,清远市清新县人)、陈某政(男,32岁,清远市人)、胡某鸿(男,34岁,佛山市顺德人)、廖某全(男,32岁,佛山市顺德人)、黄某来(男,37岁,佛山市顺德人)、尹某华(男,37岁,佛山市顺德人)等7名倾倒固体废物的犯罪嫌疑人。
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加强案件侦办工作,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尽快查明犯罪事实,并对其他涉案在逃人员进行抓捕。
警方呼吁其他涉案在逃人员尽快向警方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同时提醒广大厂房业主要警惕这种借租用厂房之名行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之实的新型作案手法,避免带来经济上的损失,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头部步:联系业主提出租用厂房的意向,主动支付少量押金或意向金,声称将尽快签定租赁合同(利诱、麻痹业主)
第二步:以不同的理由提出要拿厂房钥匙或要求业主不要锁厂房大门(敲黑板、划重点)
第三步:通知运输车辆到假租赁的空置厂房内实施垃圾倾倒(真正的目的)
第四步:待业主发现现场被非法倾倒的垃圾,再也无法联系……
国家、省针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已经较为健全,非法处置固体废物,除了依据《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及《蕞高人民法院、蕞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规定情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国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规定,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做到应赔尽赔。
来源:江门日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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