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低地工业园472289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低地工业园4722.89平方米
我局收到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提出的核发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低地工业园4722.89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低地工业园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项目概况: 1、总用地面积为4722.8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可兼容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可兼容建筑面积比例≤30%,1.0≤容积率≤2.5,35%≤建筑密度≤55%,35%≤建筑系数≤55%,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0米;2、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用地面积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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