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省市共建创业孵化基地二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第二次公示
一、采购人: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省市共建创业孵化基地二期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000000.00元
清远市省市共建创业孵化基地二期项目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2017年8月,市政府批准在高新区天安智谷科技产业园规划建设清远市省市共建创业孵化基地。目前该基地首期已经建设完成,招商工作正在进行中。因基地空间有限,仅可容纳50个企业,为进一步营造我市良好的创业氛围,打造辐射粤东西北的示范性创业基地,全面提升创新引擎带动社会效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现计划进行创业孵化基地二期项目的规划建设。经市政府批准,省市共建创业孵化基地二期拟继续选址在清远市高新区天安智谷科技产业园T01栋产业大厦,计划在第3层省市共建创业孵化基地一期建设的基础上,将第4层作为新的孵化空间,总建筑面积1936.3㎡,以拓展基地吸纳入孵企业的能力,便于省市共建创业孵化基地的统一管理和资源整合,打造我市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和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品牌示范区。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清远天安智谷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兴大道18号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侯健文 ,所在单位:清远市交通建设开发公司,职称:工程师
意见:同意采购人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专家2姓名:陈纲 ,所在单位:清远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监测站,职称:工程师
意见:同意采购人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3、专家3姓名:肖健然, 所在单位: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工程师
意见:同意采购人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018年07月30日已通过论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同意实行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卢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肖小姐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南区)3号楼1301之一、1302-1303、1308-1310单元
(三)采购人: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政府大院2号楼5楼
(四)财政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财政局综合办公大楼七楼
发布人: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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