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141号建议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清远民族工业园用地指标不足,以打造成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非金属矿产业集聚区的建议》(第2022141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北部三连一阳非金属矿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关注,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对我市开展非金属矿产业集群工作很有启发。经综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意见,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加强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力度,充分预留清远民族工业园建设用地规模。
近期,省自然资源厅下达我市国土空间过渡时期1.65万亩预支建设用地规模,如连州市有近期急需动工建设的项目,在符合我市制定的预支规模使用方案规则的前提下,可向我市申请使用预支规模。
目前,我市新的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全省各地都有着优化布局、消化存量、减量规划的趋势,这意味着用地规模很难得到上层次规划的追加增补。因此,需充分挖掘存量规模,通过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合理调整用地布局,将没利用的规模充分利用起来。经核查,连州市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剩余规模约1.3万亩。建议连州市在国土空间规划开发边界划定上,充分考虑非金属矿产业集聚区,并将其纳入开发边界范围,为产业用地提供保障。
二、统筹推进水田垦造任务,提前做好清远民族工业园水田、耕地、产能三类指标保障工作。
省下达我市2020年垦造水田计划任务3500亩,结合地方实际,市分解下达连州市1200亩任务,现已动工1539亩;此外,根据地方政府承诺意愿,下达连州市2021年、2022年垦造水田任务分别为300亩和500亩。以上3年垦造水田任务完成后,连州市可有富裕水田规模指标自行解决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所需。因此,建议连州市加快推进垦造水田任务进度。
另外,鉴于我市各地耕地数量、水田规模、粮食产能等三类指标分布不均,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确保建设项目顺利推进,2021年11月我市印发了《清远市耕地储备指标调配使用方案》,在省内首创耕地数量、水田规模、粮食产能三类储备指标互换机制,允许以上三类指标在市内各县(市、区)之间、市级与县级之间进行等价互换,使市内耕地储备指标交易模式更灵活,大大缓解地方政府经济压力,提高指标利用效率。若当前连州市耕地、水田或粮食产能指标暂时无法满足清远民族工业园短期内用地报批需求,可考虑实行三类指标市内调配互换。
三、倾斜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加快推动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我市优先保障清远民族工业园优质工业项目用地需求。2019年-2021年,我市累计安排清远民族工业园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614亩,重点保障建滔(连州)信息科技产业园区、龙坪新材料基地、台连产业园等项目用地需求。通过增减挂钩方式解决清远民族工业园项目用地736亩,重点保障文翔新材料、清远民族工业园标准厂房、龙坪新材料基地等项目用地需求。区域分布上主要集中在核心区九陂工业园区、建滔(连州)信息科技产业园区和连州市新材料产业基地,为清远民族工业园提供了充分的资源要素保障。
为加快清远民族工业园发展,有效保障清远民族工业园区用地需求,建议连州市多途径解决用地指标问题:一是整合园区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好园区内闲置旧厂房进行项目二次入园;二是根据2022年5月全市园区工作会议精神,土地等要素资源应集中在园区主导和重点培育的优势产业上,且所支持项目应具有较好的“投入-产出”匹配度,如清远民族工业园相关项目达到匹配度评价为A、B类优质企业要求,可及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纳入市级工业优质企业项目,直接由市级配置指标解决优质项目用地需求;三是加快引进优质企业进驻园区。根据《广东省先进制造业项目计划指标预支管理办法》,预支用地指标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等条件达到有关要求,可申请使用省级重大项目预支指标;四是连州市应科学统筹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逐宗逐项制定处置措施,蕞大限度“挣”取计划指标,争取把超额完成任务的“挣”取指标倾向统筹安排在清远民族工业园的项目;五是通过增减挂钩指标解决。目前,连州市形成增减挂钩用地指标222.71亩,对急于动工的园区项目建议通过增减挂钩方式落实用地指标。
四、修订《清远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管理办法》,加大优质产业项目土地资源要素保障力度。
目前,我市正在修订《清远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管理办法》,建立新增用地指标分配与盘活存量土地、土地产出效益、规划空间、耕地占补平衡等指标挂钩机制,切实统筹土地资源要素。该《办法》对保障优质产业项目用地提出新要求,一是要求工业项目应坚守安全、环保、效益(能耗)三条底线,各县(市、区)在使用指标时应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二是市级统筹指标优先保障市优质工业签约项目、市委“十大行动方案”项目等;三是要求各县(市、区)使用一定比例的增减挂钩指标解决经营性项目,为优质工业项目提供更全面的用地保障。四是深化供地工作单项奖惩制度。对承诺供地时间为3个月并按时完成的项目用地,按该项目用地面积的50%予以奖励计划指标,对超过承诺时限未完成供地的则按该项目用地面积的150%扣减指标;对实施以标准地方式供应或带方案出让的项目,按该项目用地面积的30%予以奖励指标。该《办法》已经清远市建设用地审批委员会审议通过,市政府将于近期印发实施。建议连州市按照清远民族工业园产业项目轻重缓急及成熟程度,积极开展用地申报工作,高效做好征地及供地工作,推动清远民族工业园高质量发展。
诚挚感谢您对我市清远民族工业园建设的关注与支持,衷心期盼您继续关注我市清远民族工业园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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