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清政务地挂出[2020]062号)
经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批准,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决定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一)具体四至范围:东至规划用地;南至清远市俊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西至清远市俊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北至规划用地,详见宗地图。 (二)出让地块已完成征地,不存在争议,该地块未设置除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其他产权,安置补偿到位,地上有建设物,宗地范围内有建筑物62套,建筑面积共13048.74平方米。涉及土地违法及违反规划许可建设违法行为已处置到位,罚款已缴至清新区财政局,地上建筑物已没收,土地连同建筑物一并出让。开发程度为红线外“五通”(通路、通水、通电、排水、通讯)。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对发现并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购置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对于房地产用地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6.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的在相关领域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07月13日至2020年08月13日到清远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0年08月03日至2020年08月13日到清远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13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08月13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清远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清远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的竞买申请和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不转入现场竞价。
(三)有意竞买者应持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签发的有效数字证书,登陆清远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四)在挂牌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交易的,网上交易系统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并按规定确定竞得人。
1、出让地块挂牌出让文件可登陆清远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下载。
2、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
4、联合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应签订联合竞买协议,并选定其中一方作为主竞买申请人,其余联合竞买各方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共同确认联合竞买信息。联合竞买各方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竞得的地块不得分割。
5、受让人取得该出让地块时,一并取得地上建筑物,但需另外缴纳地上建筑物价款3487万元,并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付清地上建筑物价款,地上建筑物价款缴入清新区财政局指定账户。
6、受让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旧村5GB00139地块挂牌出让要求》和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出具的规划文件(案卷编号:用地许可C2020-0029)相关要求建设和使用土地。
7、土地网上挂牌出让实行资格事后审查制度。网上挂牌交易竞价活动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竞价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办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凭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出具的意见,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请竞得人自行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了解。
8、竞买申请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提出。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2号楼首层东侧
联系电线)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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