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人民法院关于英德市望埠镇新城区的房屋及其坐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卖)的公告
英德市望埠镇新城区的房屋及其坐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英德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18日10时起至2021年12月17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英德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英德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英德市望埠镇新城区的房屋及其坐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号:C5948703,建筑面积:172平方米,用途:住宅,层数:2层;土地证号:英德国用(2006)431,土地使用权面积:80平方米,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地类(用途):城镇单一住宅用地(251),土地使用日期起止:起至2075年11月19日止】。
变卖价:527760元,保证金:75000元(变卖成交后不交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加价幅度:25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1年10月11日前接受咨询,本院不集中安排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标的物外围看样。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蕞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等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办理登记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六、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0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本院已通知、送达相关文书给双方当事人以及到涉案房屋张贴公告,责令相关人员期限内与本院执行人员联系,但期限届满无人与本院执行人员联系。
该房产现由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居住。
该房产及坐落的土地均已办理相关产权证,经本院函询英德市自然资源局回复如下:
经核查,被执行人陈恒道所有的位于英德市望埠镇新城区的房屋及其坐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产(产权证号:C5948703),坐落的土地证号:英德国用(2006)431号,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用地面积80平方米。房屋已于2019年7月30日被英德市人民法院查封,土地于2019年7月22日被英德市人民法院查封,如英德市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拍卖此宗土地和房产,竞得人可凭英德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的有关材料,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和相关税费票据申请转移登记。
上述情况存在的一切过户的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之日(以淘宝网拍平台生成的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为准)起七日内缴清,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英德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英德光明路支行,账号: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于收到本院执行裁定书(过户)、拍卖成交确认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五、根据《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本次拍卖收取相关拍辅费用,收费标准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计费:
1.拍卖、变卖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不超过50元;
2.拍卖、变卖金额1万元至50万元的,按照0.8%计费;
3.拍卖、变卖金额50万元至500万元,按照0.4%计费;
4.拍卖、变卖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按照0.1%计费;
5.拍卖、变卖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0.02%计费;
6.单个标的收费不超过5万元,单宗案件不超过10万元;
已经委托网拍辅助机构拍卖,并已完成挂网流程,因当事人达成和解或以物抵债撤回拍卖的,可以减半收取网拍辅助工作费用。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标的物详细咨询、贷款等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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