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塘倒卖土地案获利8700多万一人宣判多人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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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青塘倒卖土地案获利8700多万,一人宣判,多人另案处理!
宁都一男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近日,宁都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对其进行了审理,一审以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被告人何某生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四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何某生于2015年5月份受雇于何某华(另案处理)担任江西鸿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员工。从2014年开始,何某华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以江西鸿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以500-1100元/平方米不等的价钱,通过购买、置换和强行霸占的方式获取青塘镇青塘村渔了下组、大屋一组、大屋二组、竹坡组、端士组、罗心下组的何海某、何天某等村民承包经营的104亩集体土地、20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挂牌拍卖手续未齐备)。根据何某华的安排,何某生、何某2、孙某、何某3、张某(后四人均另案处理)等人被分成一个小组,主要负责按照规划图纸,在何某华倒卖的土地上测量放线、标高、圈桩、打桩,以及监督购地村民按照规定的位置、面积和楼层建房等方面的工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生明知他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牟利,而提供帮助,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何某生行为触犯刑律,应当以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何某生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依法减轻处罚。被告人何某生具有坦白情节,并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清廉赣州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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