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临江路345号3栋首层商铺(产权分割)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临江路345号3栋首层商铺(产权分割)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我局收到冯永华,祝观养等25人提出的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临江路345号3栋首层商铺(产权分割)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临江路345号3栋首层商铺101号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51180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现建设单位报来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临江路345号3栋首层商铺(产权分割)设计方案,临江路345号3栋首层商铺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为279.76平方米,拟将原批准的设计方案(首层平面划分为4间商铺)重新分割为19间商铺,分割后总建筑面积不变。具体的调整方案详见附件,蕞终以批出方案为准。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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