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8年版等有关通知精神,我单位拟出让31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1303)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1303)
公示时限为30天,含节假日,自2024年8月28日起、到2024年9月27日截止。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被实施联合惩戒的除外)、对本公告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不接受口头和电话申请。
联系单位:连州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空间用途管制股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在上述地块出让计划公示接受申请的时限内,同一个地块只有一个意向者的,可采取协议出让;同一个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将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本公告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连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附件.计划出让地块明细表.xls
主办: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地址:连州市爱民路51号邮政编码:5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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