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将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无偿划拨给漳州市九龙江建设有限公司的批复
你公司《关于要求无偿划拨漳州市机电有限公司剩余资产的请示》(漳龙建设[2011]011)收悉。根据漳政综[2010]56号文的精神,鉴于漳州市机电有限公司的主要资产龙溪股份的股权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完成了无偿划转工作,为了加快国有资产重组工作,节约管理成本更好地发挥国有资产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经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将漳州市机电有限公司的股权全部划拨给你公司。漳州市机电有限公司原有的管理体制不变。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具体事宜和调整有关资产账目。
漳州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办公室 2011年11月7日印发
主办: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漳州市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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