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阳山县七拱镇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
为有效指导清远市阳山县七拱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地块的装机落地,推进片区发展能源产业,我镇现组织编制《清远市阳山县七拱镇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要求,为保障公众知情权,确保规划内容科学、合理、可行,特将方案成果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1.项目名称:《清远市阳山县七拱镇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网站留言等形式向阳山县杜步镇人民政府反馈意见及建议。
联系地址:阳山县杜步镇府前路1号
根据《阳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项目属于绿色能源项目,项目建设对改善广东省电网的能源结构和缓解广东省用电紧张的局面,能够有效地补充清远市的能源供应,对改善生态环境、拉动清远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为有效指导清远市阳山县七拱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地块的装机落地于杜步镇,推进片区发展能源产业,现启动《清远市阳山县七拱镇5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升压站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以此来管控该片区土地实施建设,为下一阶段实施建设提供规划依据和建设指引。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9年修正);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2012年);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00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7号);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
《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数据治理指南(试行)》(2021年);
《广东省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手册(征求意见稿)》(2021年);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90号)。
(3)清远市、阳山县相关规划与技术标准
《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清远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阳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阳山县总体规划(2012-2020)》;
《阳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调整完善方案》;
七拱镇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用地位于清远市阳山县杜步镇湟川村西部,地块南侧为现状道路省道S524,东侧、西侧和北侧为空地,地块面积为6457.82平方米,约合9.69亩。
本规划地块把可持续发展作为规划和建设的核心,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道路。本区的发展必须以不超越资源和环境承载力为原则,并且在项目和设施的开发建设上保持发展空间,确保实现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新时代国家重大战略之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营造和谐社会,提高区域协作效益,需考虑使规划地块内的设施与周边地区形成共享通道,加强在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区域协调与合作。
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居民的切实利益为出发点与落脚点,营造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空间载体,构建和谐城镇,创造高品质的生活环境,实现宜居城镇的目标。
高度重视本区的生态效益,充分保护现有水体、山体、植被等自然生态环境,合理引导功能空间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保持地区生态平衡,使地区发展与生态保护达成互利双赢。在塑造优美生态环境的同时,加强环境保护、生态节能,鼓励新技术、新材料的创新应用。
充分考虑现状条件与开发建设的实际情况,注重超前性和长效性,宏观控制和微观引导相结合,建构整体生长的空间结构和切实可行的开发策略,有利于起步建设和分期开发。
主办:阳山县人民政府承办: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阳山县信访与信息事务中心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相关事宜)
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专题征集
技术支持:阳山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运维电话:
关于《清远市阳山县七拱镇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
版权声明:本文由清远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