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标准厂房都能进行申报
6日,记者从清远市经信局获悉,未来三年,清远市政府每年将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对标准厂房的建设及租用给予扶持,每年将建设标准厂房80万平方米以上,并对租用标准厂房的企业给予租金补贴。
据了解,通用厂房,也称标准厂房,是由政府批准,在某一区域内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等配套设施齐全,布局合理,能满足从事一般工业生产和科学试验需要的标准型建筑物或建筑物群体,主要为中小工业企业集聚发展和外来工业投资项目提供生产经营场所。通用厂房具有通用性、配套性、集约性和节能省地等特点,根据通用厂房建设先行地区的经验,建设通用厂房对加快工业园区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对于清远市标准厂房的建设标准,清远市经信局表示,标准厂房建议要符合项目所在地城市发展规划及所属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其中,鼓励南部片区建设综合容积率超过2.0,建筑层数在4层以上(含4层)的高标准厂房;鼓励中北部片区建设多层普通标准厂房,除有特殊工艺要求外,建筑层数原则上不低于3层。
在规模方面,争取全市每年建设标准厂房80万平方米以上,原则上每个标准厂房集中区域的占地面积在20亩(含)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标准厂房单体建筑占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标准厂房使用总用地面积的7%,建设面积不超过标准厂房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清远市经信局副局长邓可斌表示,《清远市关于鼓励工业园区建设和使用标准厂房的指导意见(试行)》已正式出台,下一阶段将按照相关要求,抓牢广清一体化契机,着力将园区打造成区域经济重要发展载体。
有利于减少初期投资,加快项目建设投产。企业转移首先考虑成本问题,需要产业承接地投入成本低、配套投入低、用工成本低。选择通用厂房将有效降低投入成本。入园企业不需进行选地、征地、拆迁、办理用地手续等程序,厂房不用自建,轻资产运营,有利于减少企业资金占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有利于提升招商引资效率,促进产业集聚。园区如提供通用厂房,企业便可直接安装设备,尽快产生效益,抢占市场;也可随时增加投资,扩大生产,产生税收。同时,能够在产业选择和上下游产业集聚布局上赢得主动权,促进同类行业和关联企业快速集聚,推动产业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破解当前“用地难”问题。集中建设通用厂房,特别是多层厂房,可以重复利用厂房的建筑资源,企业可以根据生产规模灵活租用,有助于严格控制项目用地,降低非生产性用地比例,避免发生“圈地”行为。企业进入通用厂房生产,可以尽快实现量产。
有利于吸引社会资金,提升园区建设运营水平。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组织及自然人投资建设通用厂房,可由园区管理机构依托投融资机构开发建设,也可以通过社会资本以BOT、BT等多种方式建设。通用厂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园区布局更加合理,可为入驻企业提供各种综合服务,也可以倒逼项目招商,提高厂房出租率。
【采写】全媒体记者 刘秋宜 通讯员 清经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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