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英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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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英德市横石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联雄村)》的批后公告
关于《英德市横石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联雄村)》的批后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28浏览次数:
《英德市横石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联雄村)》已经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批准,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4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该使用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规模置换原因: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在《英德市横石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为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4〕132号)和相关土地管理政策规定,项目建设须使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依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的相关规定,在不突破县(市、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已安排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的地块,需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可编制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但相应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应调整为交通水利或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以确保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因此,须编制《英德市横石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联雄村)》调整规划用途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
二、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情况:根据《英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本次调整面积0.9183公顷,修改后调入地块规划用途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并纳入允许建设区;调出地块规划用途调整为其他建设用地,并纳入限制建设区。
三、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本方案不涉及基本农田。方案调整前后,各项土地调控指标不变。
五、批准时间:2022年1月25日
六、批准文号:清自然资函〔2022〕6号
附件:1.调整前后横石水镇主要调控制对比表.docx
2.英德市横石水镇调整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调整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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