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浸潭镇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
清新区浸潭镇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为促进浸潭镇城镇化发展,确定合理的开发规模,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服务水平,提升城镇新形象,特编制本次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我局现将《清新区浸潭镇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清新区浸潭镇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4、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提出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网上留言等形式反馈到市规划局。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交通大厦5楼
浸潭镇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西北部,距清新城区56公里。省道114线国道、清连高速平行贯穿全镇,交通便利。规划区总用地规模21.13公顷。
114省道,西接建设路西段,南边接建设路南段。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中以二类居住用地(7.26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为主(0.86公顷)。规划公园绿地面积1.60公顷。
规划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有幼儿园1处(12班,已建成)、1处卫生站、1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2处居民健身场所、1处肉菜市场、3处公厕及4处垃圾收集站等。
114(24米)、千禧路(9米)、建设路南段(15米)。
9米)、滨江路(13米)、规划路(13米)。
1处社会停车场(结合公园绿地设置,车位不少于20个)。
公共服务设施:幼儿园1处(12班,已建成),位于省道114南侧。规划1处卫生站、1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3处文化室、2处居民健身场所、1处肉菜市场、3处公厕及4处垃圾收集站等。
FAR≤0.1)主要为绿地,水体等
FAR≤1.0),为文化设施用地。
FAR≤2.0)部分居住用地与商业设施用地
FAR≤2.5)为部分的二类居住用地
主办:清远市人民政府承办: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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