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低地工业园677907平方米、472289平方米、525845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低地工业园6779.07平方米、4722.89平方米、5258.45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我局收到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提出的核发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低地工业园6779.07平方米、4722.89平方米、5258.45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8楼806室 邮编51180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1指标均为: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可兼容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可兼容比例≤30%,1.0≤容积率≤2.5,35%≤建筑密度≤55%,35%≤建筑系数≤55%,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0米;2、具体指标以批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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