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清政务地挂出〔2022〕059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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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地块必须符合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核发的《审定通知书(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规划条件通知书(工业类)》(项目编号:B201900763、案卷编号:用地许可B2021-0328)
1.根据挂牌出让方案要求,出让地块拟建项目产业类型为木质家具,不用于建设标准厂房,不属于新产业新业态;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1500万元;投产两年后年产值(营业收入)≥人民币7500万元/公顷,年税收收入≥人民币375万元/公顷。2.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3.本次项目按现状出让,地上已建成2座建筑物(分别为车间一,建筑面积为2217.5平方米;车间二,建筑面积515平方米),地上建筑物由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清城分局发出罚没。4.在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向受让人按现状移交土地,地上建筑物同时由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移交。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单位地址: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2号楼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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